
产品标识上用极小字体标注“14岁以上孩子使用”,并声称无需办理3C认证;其二,另一款无3C认证拼豆玩具采用企业标准,却标注“3岁以上使用”,商家以此为由否认需进行3C认证。 执法人员强调,GB6675.1-2014为我国儿童玩具国家强制标准,无论采用何种生产标准,儿童玩具都必须满足该强制要求。部分厂家刻意通过标签标识混淆视听,如将儿童玩具标注为文具用品、虚构适用年龄规避认证等,本质是刻意逃避质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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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02:05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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